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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在我市参加生育保险且参保状态正常,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保直接结算的,已实现出院结算自动申报生育津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将生育人的生育信息规范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结算次月5日前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参保单位在“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生育信息及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准。参保职工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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